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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隋青,补选为自治区人大代表;长期在国家民委工作,曾任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辽宁省委统战部部长
9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一百零二号,通辽市人大常委会补选隋青为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隋青的代表资格有效。 9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召开机关领导干部会议,宣读任免职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自治区党委常委
9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一百零二号,通辽市人大常委会补选隋青为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隋青的代表资格有效。
9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召开机关领导干部会议,宣读任免职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自治区党委常委隋青同志兼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

公开简历显示,隋青,女,蒙古族,辽宁凤城人,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本科,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她此前一直在国家民委工作,曾任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通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挂职),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等职。
2023年3月,隋青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驻会副主任,2024年3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至近期调整。
来源:内蒙古人大、中安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