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下达的用水总量管控指标,自治区水利厅建立起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用水管控指标体系,并分水源、分行业细化分解到基本用水户,明确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建立起了水资源刚性约束的‘红线’。坚持‘有多少汤泡多少馍’,超过区域用水总量管控指标以及水效、水耗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取水许可。”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生效友这样说。
日前,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建设美丽内蒙古”专场上,生效友介绍了自治区水利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增强市场思维和精算意识,推动改革的具体举措。
在研究制定落实“四水四定”改革举措上,在以水定城方面,自治区水利厅提出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在城市规划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状况,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优化城市供水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以水定地方面,自治区水利厅提出要依据水资源可利用量来确定土地开发利用规模和方式,比如,在农业生产中,要根据水资源条件合理确定灌溉面积和灌溉方式,大力推广节水农业灌溉技术;在以水定人方面,自治区水利厅提出要按照水资源承载能力,确定人口规模,合理规划人口发展,引导人口向水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流动,更好地满足人们生活用水需求;在以水定产方面,自治区水利厅提出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和规模,实现产业结构与水资源禀赋相协调、产业布局与水资源配置相适应、产业规模与供水能力相匹配。推动节水科技创新,全面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
“四水四定”还包括以水定绿,自治区水利厅提出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制定绿化方案,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湿地修复。
在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改革举措上,自治区水利厅聚焦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大力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能力,具体举措为“3个5”:在农业节水方面,把握针对性、专业性、精准性,加快完善农业节水行业管理制度政策,包括建立健全科学灌溉制度、用水计量监测、农业水价、节水市场、节水技术及服务等五项制度体系。在工业节水方面,加快完善工业节水行业管理制度政策,包括建立健全定额管理、精准计量、循环利用、用水权交易、节水产业发展等五项制度体系。在城镇节水方面,把握引领性、约束性、激励性,完善城镇节水社会管理制度政策,包括建立健全水预算管理、水价水税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再生水利用、节水型社会管理等五项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
自治区水利厅在全社会深入宣传《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全体公民了解我区水情状况,树立节水观念;掌握节水方法,养成节水习惯;弘扬节水美德,参与节水实践。
水利部门将切实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增强改革的一致性,在问题中找思路,在市场里找办法,从小事具体事改起,坚持改革与改错误、改机制、改布局、改作风统筹推进,完善、细化改革举措,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水资源安全保障。